火神庙旧址
火神庙旧址为营口市文物保护单位。
火神庙旧址位于西市区渔市街道办事处渡口社区,建于1840年,是营口近代较早的庙宇建筑之一。
在铁路等现代交通工具尚未使用之前,水路是重要的交通运输命脉,近代社会的一个时期内,辽河便成为东北地区主要交通通道。作为东北经济的大动脉,辽河河口的营口(当时叫没沟营)成为进出口货物的集散地,依靠十分便利的交通,吸引了外地的多家商号来营口经商。外地资本家来营口经商约开始在1820年左右,到了1839年,营口商业议事会建成三义庙,表明当时营口的商人势力已经很强大,随着商业集镇的不断发展壮大,人口逐步增加。至1840年,营口商业议事会建成火神庙。火神庙的建立,说明营口人烟已稠密,初具了城市形态。
此庙为道教场所,庙宇建筑独具特色,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高7米。据《营口大事记》记载:“1900年,义和团以西大庙为中心,开展活动,后在老爷阁、火神庙等处设坛练拳。该庙多为义和团活动场所。”
1998年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办发[1998]20号)公布了火神庙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庙址四周围墙外延5米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厂区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信息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供稿人:董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