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银行营口支行旧址
满洲银行营口支行旧址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满洲银行营口支行旧址位于西市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平安社区,曾用作营口工商银行西市支行,现由营口银行使用。
1933年伪满洲中央银行决定设立营口支行,1934年由满洲中央银行总务部建筑事务所设计,钢筋混凝土结构,立面采用希腊陶立克柱式,粗硕敦实,用以表现银行的信用坚实,是伪满洲国设在营口的银行分支机构。满洲银行营口支行旧址前厅为单层建筑,后东楼为二层建筑。单层建筑为营业大厅,高约13米,大厅内有两排高大的顶柱,呈现出雄伟壮观的景色,后楼的二层建筑和前厅的高度相等,建筑总面积约1865平方米。
1947年国民党暂编五十八师驻防营口,师部就设在满洲银行,1948年2月25日,该师师长王家善在这里扣押了营口的国民党军政首脑,率部起义,营口第三次解放。
1990年营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满洲银行营口支行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3]12号)公布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4]34号)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建筑物外墙基外5米以内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15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Ⅱ类建设控制地带外30米以内为Ⅲ类建设控制地带。
信息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供稿人:董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