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堰
双河堰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双河堰,又名双河塘,俗称漾塘,原为慈溪余姚两县分界线,今为慈溪东河区与中河区的水位节制堰坝。堰坝呈南北走向,宽3.3至5.8米,全长960米,南与东横河东端相接,北至镇龙闸,东西为烟墩漾塘。东河上连杜湖、白洋湖,下通鸣鹤、观城以东内河;西河西接东横河,下经洋浦入海。两河西高东低,水位落差约0.5米。
历史上,慈溪和余姚两县共用一河,因游源诸地隶属余姚,地势高于慈溪,如遇连续暴雨,余姚上林之水泛溢,直淹慈溪鸣鹤等地,数万亩农田则一片汪洋,乡村农舍如同泽国,百姓屡遭水患侵扰。慈余两县为使百姓免受水灾之苦,共同创建了抗御性水利工程——漾塘,把一条大河自南向北分隔成东西两半。唐景隆元年(707年)邑人又创两闸于漾塘,“南曰双河”,“北曰洋浦”,双河之名由此而来。宋乾道九年,里人曹闶捐钱二千缗,倡率乡豪创建双河界塘六百余丈,从此西流截断,水患扼制,鸣鹤之田遂为膏腴,农业生产频获丰收。清人叶金铿赋诗描述双河的变迁:“一带双河宽,滔滔涌急湍。由来先蓄势,从此挽狂澜。高阁何时建,长河落日残。欲张文阵起,藉手望词坛。”
双河堰地理位置独特,不仅是三北一带的内河水上交通中枢,同时也是慈溪余姚两县百姓用于运输、排涝、节流、灌溉的重要水利工程,宋代以来,备受关注。据光绪《慈溪县志》记载:宋开庆元年五月,郡大使丞相委托赵若垟填双河闸为实地,并出资一千贯在双河堰旁立屋两间。明正德十一年,因慈余两县乡民在双河堰发生水利纠纷,余姚上林乡里人诉至朝廷御史台,巡按御史成英、刘廷簠檄文责成台郡守顾守璘、杭郡同知丁仪前往治理,复置双河闸,使慈余两县的水利纠纷得以平息。清雍正年间,于双河堰北部设“双河木闸”(亦称镇龙桥闸),经管杜白二湖放水时闭闸。清光绪三十二年,旅日爱国华侨吴锦堂出资重修双河堰,在堰北部两端驳石坎242米。石坎采用条石错缝平砌,上铺石板,以作纤道,使双河堰这一水利枢纽的功能日臻完善。解放后,为便于船只过往,双河闸被改为车坝和船闸。
双河堰是慈溪22处堰坝中时代最早、保存基本完好的一处古水利工程,对于研究慈溪、余姚两地的古代水利史有着重要价值,2003年12月被慈溪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月晋升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