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堡古城
高家堡古城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高家堡古城,唐属丰州地,旧称飞鸦川、弥川。位于神木县城西50公里的秃尾河东岸,西北距明长城约5公里。据清道光版《神木县志》载:城池始建于明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原隶属佳州,清末划归神木。该城原为夯筑土城,明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用砖包砌,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两度重修,后多次修葺。
该城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墙均长311米,南北长均长431米,残高6.5—9.1米,基宽7.52米。城墙上部建有1米高的女墙,间有垛口,瞭望洞。北城头修有三官楼,东南角建有魁星楼。现除魁星楼,女墙、垛口、瞭望洞被破坏外,其余的均保存完好。另东、南、西墙各辟一券门,并筑有瓮城。现城门的敌楼、瞭望台和南门已破坏。
城内原有的中兴楼(1988年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城隍庙、财神庙、五道庙、祖师庙、西门寺,贞节牌坊等古建筑,现仅存中心楼和财神庙,经维修已恢复原貌。城内街道以中心楼为轴心,向东西辐射为东西街,向南北辐射为南街和北巷(因其短,故称巷),明·清到民国初,南街最为繁华。市在上货物堆积如山,琳琅满目,至今大部分铺面保存完好。东、西、南街各通巷道。巷道内民居的修筑具有北方古城特有的建筑风格。有的是四合院,如北巷的李家大院;有的是前庭后院,如东街的卢家大院,西街的韩家大院;有的是楼院,如十字巷的李家楼院、同心巷的刘家楼院等,这些院落基本完好,对研究明·清居民建筑均有一定的价值。
二〇〇四年六月神木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〇〇七年六月榆林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〇〇八年九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