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国故城
郯国故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郯国故城位于山东省郯城县北郊的高地上。
《通志·氏族略》云:“郯氏,祁姓,子爵,或言赢胜,少昊之后。”一曰己姓。《左传》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年)载:“秋,郯子来朝”,昭公问“少?白皋?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答以“我高祖少?白皋?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战国初期灭于越。《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索隐》引《纪年》曰:於粤子朱句“三十五年灭郯”,时当周威烈王十二年(公元前414年)。秦置郯郡,汉置郯县,唐省县入临沂,宋金因之,元末复置郯城县。
故城呈不平行的四边形,周长为4670米,其中东墙长1370米,西墙1260米,南墙780米,北墙1260米。东墙和南墙已夷为平地,北墙和西墙大部分保存尚好。现存残墙高3~4米,墙基宽35~45米。故城有4个城门,城门以青石构筑。城墙用夯土筑成。在故城范围内深翻土地、挖沟筑渠时,经常出土西周、春秋、战国及汉代的残陶片、瓦当、残陶豆等,还出土过秦半两、楚国鬼脸钱及汉五铢,并经常发现缸瓦井,直径为50~70厘米。
2006年郯国故城作为周至汉代的古遗址,被国务院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