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工字殿
城隍庙工字殿
江苏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二批1982年3月调整公布城隍庙工字殿明洪武三年(1370)苏州市景德路包括“苏郡城河三横四直图说”碑,清嘉庆二年(1797)立
位于景德路94号,1956年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包括《三横四直图》碑)。苏州城隍庙宋元时在子城西南隅,元末毁于兵火。明洪武三年(1370年),就古雍熙寺基(传为三国东吴周瑜宅址)新建苏州府城隍庙,即景德路今址。历经明弘治、嘉靖、清顺治、康熙、乾隆年间多次重修。咸丰十年(1860年)仪门毁,同治十二年(1873年)重修。俯城隍庙之东西两翼于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分别创建长洲县城隍庙、吴县城隍庙,左右对称,合成一大建筑群。两县庙亦多此重修,最后一次重修于同治六年。 1958年以后,城隍庙被用作工厂,府庙若干配殿、附房以及西侧吴县庙,渐被拆除改建,后部寝宫于1983年5月失火烧毁。现仅存府庙仪门、大殿及东侧长洲现庙部分殿宇。 仪门面阔三间12.7米,进深七界7.4米,单檐歇山顶。左右壁各有清代碑石一方。大殿由前后两殿组成,中间贯以穿堂,平面呈工字形,俗称工字殿。前殿面阔五间26.23米,进深七界11.58米,脊高约8米,单檐歇山顶。当中三间台基向南延伸为月台,台上建卷棚顶抱厦三间,与前殿形成勾连搭屋顶。前殿四周檐柱置额枋,架平板坊,施一斗六升丁字科,承连机和檐桁。檐柱、步柱间连以廊川、夹底枋。正贴步柱与后步柱间连以夹底枋,上坐斗三升拱两朵承大梁,梁上复坐斗三升拱两朵承连机和金桁,前后金桁间置山界梁,上设斗三升拱一朵托连机承脊桁,饰以山雾云。殿柱粗壮,左右檐柱及后檐柱承以覆盆础加鼓式。明间金柱石板雕缠枝艾叶卷草,前檐柱石板作皮鼓状,上下各雕鼓钉一圈,鼓腹前后雕螭首衔环,左右雕花鸟。殿前部抱厦梁架间尚存苏式彩绘。前殿与后殿通过二步五架卷棚式穿堂过渡,连结成为整体。穿堂宽度与后殿明间相等。后殿面阔五间22.24米,进深七界10.3米,脊高约7.92米,单檐歇山顶,木构梁架与前殿类同而规格略小。四周檐柱下为覆盆式石础,金柱和脊柱则在覆盆础上加素面鼓形石。 工字殿及仪门因长期被用作厂房、仓库,失于维修,梁架结构虽无大损,但原配门窗全失,屋顶亦已破漏,遂于工厂迁出后,于1984年至1985年实行保护性维修,基本上恢复了殿宇原貌。1995年,将阊门外原宝莲寺大殿移建于工字殿后的寝宫遗址上。 城隍庙头门(已毁)前临街原有明代牌楼一座,四柱三楼,石柱木构,网形牌科结构甚精。市文管会于1963年8月主持大修,可惜1964年即被有关部门以“妨碍交通”为由拆除。 长洲县庙尚存仪门、正殿及楼两进。正殿为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重建,同治六年修葺,硬山顶,面阔三间12.7米,进深10.85米,有翻轩、彩绘。壁嵌嘉庆二十年《城隍庙碑记》一方。 城隍庙工字殿是全国保存至今为数不多的明初城隍庙古建筑之一,也是苏州唯一的现存较完整的明代早期殿堂建筑,工字形布局亦颇具特色。 《三横四直图》碑,在城隍庙工字殿后殿西次间前檐墙上。碑身高1.6米、宽0.8米,碑座高0.3米、宽0.9米,清嘉庆二年立。正面镌《重浚苏州城河记》,载嘉庆元年八月至次年五月,吴中官绅商民募捐筹款,全面疏浚苏州城内河道始末,由江苏巡抚费淳撰文,王文治书丹,刘恒卿刻石。背面绘刻苏城河道图,显示以“三横四直”七条贯穿全城的干流为主的河道分布体系,并以传统的立面画法在平面图上标出城垣及重要桥梁、寺观、衙署的位置,比较准确、形象地反映出清代中叶苏州河道纵横、桥梁密布的水城风貌。图的上部刻有盛林基撰并书的《苏郡城河三横四直图说》,长达1200多字,详述了“三横四直”的起止分合,纠正了方志所载的某些谬误,补充了史书记述的部分缺漏。在图的左下角另刻有附记数行,说明疏浚河身总长、开挖土方量和共费银两数。这一图碑对于研究城市建设史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