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学故址
清流社学故址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清流社学位于禹州城东南9公里的范坡乡彭庄村村南。明嘉靖八年(1529年),由三官庙改称清流社学,它东靠颍河,西接柏山(《水经注》载:啟筮亭),南望靡山,北依钧台坡、门前古渿水(今谓小泥河,已干涸),跨有石板桥两座(现仅存一桥)俗谓“七步两桥和一步两井”。
据载:明洪武七年(1370年)太祖朱元璋“诏令各郡县兴办社学”。《禹县志·古迹志》记载:“清流社学故址在柏山东麓,明嘉靖时知州刘魁建。”“钧州知州刘魁,字焕吾,号晴川,江西泰和人,正德中登乡荐,受业王守仁之门。嘉靖初谒选得宝庆府通判,历钧州知州,抵任讲道学。辟佛老,僧尼悉令还俗。其政先宽后严,丈地均粮俱有成法,废毁淫祠,建禹、汤庙,先贤祠,八蜡祠及书院社学之属,立社仓。历任七年,教化大行,儿童走卒咸以父母戴之。升潮州知府同知,历工部员外郎,发思之,奉入遗爱祠。后以谏世宗建雷殿于太液池,廷杖下狱。与御史杨爵,给事中,周怡同系数载,至二十四年帝感仙言,释之,既而复逮系。二十六年高元殿灾,帝露祷,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传诏急释之。魁未几卒,隆庆初赠恤如故”(《明史·本传》)。清人赵健清流社学故址诗云:“晴川遗爱播中州,里社名区恣赏游。敷教当年沽化雨,作人万古景清流。参天阶树云常护,绕舍山泉脉永收。断碣依然余一片,振兴谁复继贤侯。”
嘉靖七年,刘魁“撅守我钧(今禹州)”(《明钧州知州晴川先生刘公遗爱碑》)。刘魁到任次年(1529年)开始兴办学校,数年内“建社学九十五所,先棠等书院五处”(《禹县志·金石志》)。大兴教育,文风盛于中州,每月朔望定期在全州讲学习礼,从事学者甚众,时钧州进士郭学书即其著名学子。“郭学书,字道伯,博极经史,从刺史刘晴川魁,受阳明之学,戊子中(1528年)乡荐”(《清明伦堂石刻钧阳八士考并诗》)。刘魁师承王守仁,继承了王阳明反传统,重教育的思想,在佛道文化盛行时期,敢于公开把寺庙改为校舍,并责令僧尼还俗(古代帝王著名的“三武一宗”灭佛,即: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代武帝灭佛、后周世宗灭佛,臣下为此者,刘魁一例),此举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清流社学为明代建筑,书院三进院落,历史格局完整,占地4000余平方米。卷棚石质廊柱上有楷书阳刻楹联一幅,花岗石垒砌院墙保护较好,校舍三排,每排隔甬道,多以面阔三间建筑并山联搭,院内两排坐北朝南,临街教室坐南朝北,沿大门中轴线,依次为卷棚、前殿、后殿。沿中轴建筑东侧以甬路相通,西侧甬路沿西院墙相连,前大殿、卷棚均面阔三间硬山式。卷棚前檐柱为木质圆形,后檐柱为青石质扁方形,卷棚后檐柱正向阴刻楷书“位镇北方凛凛英风光日月,精分水性腾腾杀气震乾坤”尺书楹联。前后大殿的西侧有保护完好的硬山式小青瓦建筑四栋,在前大殿的卷棚西墙上嵌有五通记载清流社学重修及创建历史的碑刻。
清流社学后殿面阔三间,悬山式,前后步廊,斗拱飞檐,檐柱、廊柱、山柱、金柱皆扁方青石质。明间四根金柱,柱围1.4米,高3.45米,通身高浮雕蟠龙,为禹州境内独有,有着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
社学院内建筑历经重修,据院内碑刻载:康熙十五年重修卷棚,嘉庆元年,重修清流社学主要建筑屋顶。明、清、民国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此处均作为公办校舍使用。1958年新增校舍(南部临路、东西各一所)两所共16间;改革开放后,因校舍古老陈旧,学校搬出,现存较完整的明清建筑6所20余间。清流社学为明朝钧州所办100所学校中,禹州现存唯一一处最完整的古书院,既是明代著名教育家王阳明道学流派的实物,又是研究中原教育的珍贵史料。后殿前檐柱上方刻有禹州当时的古代里、观名称和人名,卷西墙嵌有记载书院创办时期古碑刻五通,且保存完整,有较高艺术价值与历史研究价值,对研究明代禹州社会政治、文化具有珍贵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