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程家大院
巩义程家大院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巩义市米河镇双楼村西北500米处程家寨,双楼河西岸二级台地上,东面为双楼河冲积平原。该院依山面水,三面环山,山上柏树茂密,附近有民居、厂矿,东北50米处为程家祠堂(子华子祠)。
该大院坐西向东,原为程本后裔居住,建于清末民初,由程氏后裔创建,规模宏大,建筑规范。民国期间,巩县县长曾在此避难,省、县政要多次题赠匾额。80年代以后,部分居民迁出,房屋废弃,大院北部、东部原有建筑,现已改建。
程家大院规模宏大,建筑规范,现存主宅区5个院落,窑洞10孔,楼房近70间,占地约3600平方米,是一处靠山筑窑洞、临街建楼房、两边建厢房的清代晚期民居群。五个院落从北向南排列,均为二进式院(前、后院建筑,前院有临街倒座、南北厢房、上房,后院有南北厢房、窑洞)。一院,原建筑基本无存,现被村民改建居住。二院,仅存倒座、上房16间,民国期间巩县县长在此避难。三院、四院保存基本完好,三院原为程泰昌家居。五院仅存前院倒座,后院四孔窑洞保存基本完好。据当地村民介绍,程家大院北部、东部原有许多古建筑,后大部改建为现代建筑。
据清乾隆十年本、五十四年本《巩县志》记载:“程本,大司马程伯休之后,字子华,称曰:子华子,又曰程子。孔子之郯,遇程子于中道,倾盖而语终日,甚相亲也,顾谓子路,取束帛以赠。子华子有集行于世,尝训子子元曰:吾宗□宣王时,笃冏周臣云:盖巩之贤人也(见府志)。今按:赠束帛在山东郯城,丰□犹存,然而程子巩人也。巩之程家湾,程姓甚繁衍。”据1991年《巩县志》记载:“程本,自号程子,大司马程伯休之后,学识渊博,善于持论,聚徒著书,名闻诸侯。时,赵简子为政,致书请之为官,本退让不就,离之去齐,设馆于晏氏,更称‘子华子’。著有《子华子》,刘向校定,行于世。”
2006年10月,巩义市文物管理局在河南省第五次文物普查时发现。2007年12月18日被巩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6月16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程家大院的古建筑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并且规模宏大,建筑规范,文化内涵丰富,是一处具有中原民居特色的清代古建筑群,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2008年6月16日被公布为第五批河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