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树红军井
包树红军井为望谟县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红军井在望谟县乐元镇包树村。此井原名冒沙井,年久失修,泥沙淤积,泉水干枯,群众用水十分困难。1935年4月,中央红军长征宿营包树村时,为解决群众用水困难,红军指战员淘沙修井,将废井掘修一新,并在井旁栽下两棵柳树。井深3米,长1米,宽0.5米,四周用卵石砌成。至今泉水长年不竭,柳树长大成荫。前人有诗赞云:“水自清凉沙自沉,资源丰富利民生。红军到此重修掘,饮水不忘掘井人。”
此后,人们称此井为“红军井”,此树称为“红军树”。望谟县人民政府1987年12月公布其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望谟县——乐元镇,途径X658县道,驾车约行驶1小时30分钟,无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