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公馆
林森公馆
在福州仓山程埔头的七星巷,一片新盖的小区前,有一栋三层的老式西洋建筑,孤零零地立在巷边,和新小区形成鲜明对比。这就是刚升级为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林森公馆。
在仓山,有很多类似的老洋房,很少人把这一栋房子和中国近现代史上一位重要人物联系在一起。林森是辛亥革命的元勋,他也是迄今为止福州籍最大的“官”———担任国民政府主席12年之久。孙中山病逝,林森任南京中山陵总监修,他还主持修建了黄花岗烈士陵园,然而这座公馆却不是林森本人修建的。林森为官清廉,虽然当了“元首”,仍很清贫,当时的建设部长才专门为他建了这座公馆。
公馆建筑呈“T”字形,占地380平方米。进入公馆大院,三层小洋房的全貌出现在眼前。
大门两米多宽,边上是西洋式石柱,房子内全是木质地板。进入大门内,这里是原来的厅堂,墙壁右下方还保留着原有的壁炉。厅堂两侧是厢房,门都锁着,从门缝里望进去,里面都是空的,地板上都是灰尘。穿过厅堂,里面还有一道门,上面挂着“利民社区居委会”的牌子。前几年附近拆迁,居委会暂时搬到里面办公。
从左手的木楼梯上楼,在二层和三层中间,都有透亮的窗户,上面还装着当年的铁栅栏,现已经锈迹斑斑。二层和三层全部被隔成一个个房间供人居住。住在这里的王女士说,不少人已经搬出去了,现在还有十多户居民。
记者从仓山区文管办了解到,这栋房子虽然叫做林森公馆,但林森长期在外,只是偶尔回福州时小住。林森早年丧妻,伉俪情深,誓不再娶,所以没有子女。解放前房子主要是他三弟一家长期在这里居住。